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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2024—2027年)》,現制定《重慶市江北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2024—2027年)》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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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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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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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六屆六次全會關于打造“15分鐘高品質生活服務圈”的相關要求,建設“宜居、宜業、宜游、宜學、宜養”多元功能的現代化新重慶城鄉居民日常生活空間單元,根據《重慶市中心城區15分鐘生活圈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市級專項規劃》)和《重慶市中心城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市級行動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所作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屆六次全會關于打造“15分鐘高品質生活服務圈”的有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15分鐘生活圈為載體,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高效能治理。
二、行動目標
堅持普遍提升與示范引領相結合,按照試點先行、典型引路、以點帶面、逐步推開的總體思路,因地制宜、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有序推進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結合居民需求對生活圈服務要素進行補充完善,優先補足基礎保障服務要素,兼顧品質提升、特色引導服務要素。每個城鎮生活圈每年完善提升1項服務要素,鄉村生活圈結合巴渝和美鄉村目標完善服務要素,實現城鄉生活圈品質、類型縱向整體有所提升。2025年,以觀音橋街道渝北社區所在生活圈為試點,建成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商服型Ⅰ型生活圈。2027年,江北區建成Ⅰ型生活圈不少于3個,既有城鎮生活圈50%達到Ⅱ型,50%實現類型提升。2029年,江北區建成Ⅰ型生活圈不少于5個,既有城鎮生活圈80%達到Ⅱ型,80%實現類型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落實生活圈要求
將《市級專項規劃》關于15分鐘生活圈的理念、規劃原則及要求充分融入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以及城市更新、城中村、現代社區、巴渝和美鄉村等各項工作中。有關區級部門在組織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和各類專項圈建設,以及鎮、街政府在開展相關工作時,以15分鐘生活圈統籌配置居住、就業、醫療、教育、養老、文化、體育等各項功能、設施和空間,引導“多圈融合”齊發力,“一圈多能”促提升。(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二)摸清生活圈現狀基礎
各區級部門、鎮、街應結合城市體檢評估等相關工作,按照《市級專項規劃》確定的評價要素和評價方法,評價生活圈現狀建設及現行規劃情況,明確各生活圈的現狀類型,為區級生活服務圈專項規劃的編制提供支撐。江北區15分鐘生活圈規劃的摸底范圍為江北區行政區全域,規劃范圍以《重慶市中心城區15分鐘生活圈專項規劃》確定的江北區生活圈為基礎。相關區級部門,各鎮、街對轄區內閑置土地、低效用地、閑置用房等空間資源進行摸底調查,以生活圈為單元,建立閑置低效空間資源臺賬,明確其空間位置、具體規模、權屬單位等,為生活圈服務要素的補充完善提供空間保障。(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國資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江北國投集團、江北城開集團、江北城建集團、相關鎮街等)
(三)編制鎮街15分鐘生活圈規劃“一張圖”
結合現狀評價、Ⅰ型生活圈建設計劃等,按照居民有需求、啟動有基礎、落地有空間的原則,組織編制鎮街15分鐘生活圈規劃,2025年以觀音橋街道渝北社區所在的生活圈作為試點,2026年和2027年分別在江北直管范圍中選取有條件的生活圈編制試點規劃。全方位識別和挖掘生活圈資源特色、潛力空間,研究發展框架和功能安排,形成鎮街15分鐘生活圈規劃“一張圖”,“多圈合一”統籌服務要素空間落地。(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相關鎮街等)
(四)制定區級年度實施項目清單
組織鎮街、專業力量,開展專項調研、意見征詢,廣泛收集居民意見,精準把握居民需求,結合系統梳理生活圈各類設施、空間和場地,銜接相關區級部門專項工作要求和本區年度財政預算,聚焦基礎保障服務要素補充完善和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兼顧品質提升和特色引導服務要素,圍繞行動目標,統籌形成區級15分鐘生活圈年度實施項目清單,按清單有序實施。2025年度實施項目清單的制定在當年6月底前完成,后續年度實施項目清單的制定在上一年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五)有序推進生活圈規劃實施
既有生活圈逐步提升,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現代社區和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等工作,采用有機更新方式,利用存量補短板提品質。新開發地區生活圈先行,按照優先配建生活圈服務要素的原則,統籌生活圈服務要素實施與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制定,合理安排實施時序,推進生活圈項目實施,提升土地資源價值。加強專家領銜服務,建立多專業跨學科的責任規劃師人才庫,深化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三師”進社區工作機制,引導社區與專業力量合作。落實社區協商制度,引導居民全過程深度參與生活圈相關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在啟動前、過程中、實施后廣泛征集和吸納居民意見。(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委社會工作部、江北城開集團、江北城建集團、江北國投集團、相關鎮街等)
(六)開展生活圈實施評價
按照《重慶市15分鐘生活圈規劃導則》確定的評價要素和評價方法,對已完成優化提升的生活圈開展評價,對照區級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確定的生活圈類型提升目標、Ⅰ型生活圈建設計劃,以及區級年度實施項目完成情況等,評價區級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情況。(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撐
相關部門圍繞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進展,聚焦重點任務,積極研究出臺土地、規劃、財政、稅收等相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政策體系。
(二)強化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等相關資金渠道,根據我區生活圈工作實際,調度年度財政預算,強化對生活圈項目實施和運維的資金保障。充分拓展資金來源,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圈項目實施和運營。
(三)加強數字賦能
推動公共數據歸集共享,圍繞服務居民、管理決策等,建設生活服務圈“多規合一”專題圖,搭建生活服務圈數字化場景,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
(四)加強宣傳交流
相關區級部門、單位結合行動工作進展,分期、分批、分主題開展面向市民和媒體的專題宣傳和交流活動。通過常態化、體驗式的系列報道和成效展示,使生活圈的理念、要求和實施成效深入人心,營造和諧融洽、共同參與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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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Ⅰ型生活圈建設任務安排表
2.15分鐘生活圈服務要素分類規劃及評價指引
3.重慶市江北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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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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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小計 |
2028—2029年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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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 |
1 |
1 |
1 |
3 |
2 |
5 |
注:1.Ⅰ型生活圈即對照《重慶市15分鐘生活圈規劃導則》(?YGZB 08 -2024)中“15分鐘生活圈服務要素分類規劃及評價指引”要求,已實施基礎保障服務要素配置完備度達到80%,且品質提升與特色引導服務要素完備度達到50%的生活圈。
2.Ⅰ型生活圈至少包含居住型、商服型各一個,其余Ⅰ型生活圈結合各鎮街實際和特點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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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生活圈服務要素分類規劃及評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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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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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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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
具體內容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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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生活圈要求 |
1.將《專項規劃》關于15分鐘生活圈的理念、規劃原則及要求充分融入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以及城市更新、城中村、現代社區、巴渝和美鄉村等各項工作中。有關區級部門在組織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和各類專項圈建設,以及鎮、街政府在開展相關工作時,以15分鐘生活圈統籌配置居住、就業、醫療、教育、養老、文化、體育等各項功能、設施和空間,引導“多圈融合”齊發力,“一圈多能”促提升。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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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生活圈現狀基礎 |
2.開展生活圈現狀評價。各區級部門、鎮、街應結合城市體檢評估等相關工作,按照《專項規劃》確定的評價要素和評價方法,評價生活圈現狀建設及現行規劃情況,明確各生活圈的現狀類型,為區級生活服務圈專項規劃的編制提供支撐。江北區15分鐘生活圈規劃的摸底范圍為江北區行政區全域,規劃范圍以《重慶市中心城區15分鐘生活圈專項規劃》確定的江北區生活圈為基礎。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相關鎮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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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閑置低效空間資源臺賬。相關區級部門,各鎮、街對轄區內閑置土地、低效用地、閑置用房等空間資源進行摸底調查,以生活圈為單元,建立閑置低效空間資源臺賬,明確其空間位置、具體規模、權屬單位等,為生活圈服務要素的補充完善提供空間保障。 |
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國資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江北國投集團、江北城開集團、江北城建集團、相關鎮街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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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鎮街 15分鐘生活圈規劃“一張圖” |
4.結合現狀評價、Ⅰ型生活圈建設計劃等,按照居民有需求、啟動有基礎、落地有空間的原則,組織編制鎮街15分鐘生活圈規劃,2025年以觀音橋街道渝北社區所在的生活圈作為試點,2026年和2027年分別在江北直管范圍中選取有條件的生活圈編制試點規劃。全方位識別和挖掘生活圈資源特色、潛力空間,研究發展框架和功能安排,形成鎮街15分鐘生活圈規劃“一張圖”,“多圈合一”統籌服務要素空間落地。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 、相關鎮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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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區級年度 實施項目清單 |
5.組織鎮街、專業力量,開展專項調研、意見征詢,廣泛收集居民意見,精準把握居民需求,結合系統梳理生活圈各類設施、空間和場地,銜接相關區級部門專項工作要求和本區年度財政預算,聚焦基礎保障服務要素補充完善和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兼顧品質提升和特色引導服務要素,圍繞行動目標,統籌形成區級15分鐘生活圈年度實施項目清單,按清單有序實施。2025年度實施項目清單的制定在當年6月底前完成,后續年度實施項目清單的制定在上一年年底前完成。 |
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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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進生活圈規劃實施 |
6.既有生活圈逐步提升,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現代社區和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等工作,采用有機更新方式,利用存量補短板提品質。 |
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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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開發地區生活圈先行,按照優先配建生活圈服務要素的原則,統籌生活圈服務要素實施與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制定,合理安排實施時序,推進生活圈項目實施,提升土地資源價值。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江北城開集團、江北城建集團、江北國投集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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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強專家領銜服務,建立多專業跨學科的責任規劃師人才庫,深化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三師”進社區工作機制,引導社區與專業力量合作。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江北城開集團、江北城建集團、江北國投集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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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落實社區協商制度,引導居民全過程深度參與生活圈相關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在啟動前、過程中、實施后廣泛征集和吸納居民意見。 |
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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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生活圈實施評價 |
10.按照《專項規劃》確定的評價要素和評價方法,對已完成優化提升的生活圈開展評價,對照區級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行動方案確定的生活圈類型提升目標、Ⅰ型生活圈建設計劃、區級年度實施項目完成情況等,評價區級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情況。 |
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民政局、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公安分局、區委社會工作部、相關鎮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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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政策支撐 |
11.圍繞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進展,聚焦重點任務,積極研究出臺土地、規劃、財政、稅收等相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政策體系。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國資委、區消防救援局、區委社會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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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資金保障 |
12.結合城市更新、城中村等相關資金渠道,根據各區生活圈工作實際,調度年度財政預算,強化對生活圈項目實施和運維的資金保障。充分拓展資金來源,廣泛調動社會力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圈項目實施和運營。 |
區財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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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數字賦能 |
13.推動公共數據歸集共享,圍繞服務居民、管理決策等,建設生活服務圈“多規合一”專題圖,搭建生活服務圈數字化場景,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 |
區大數據發展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各鎮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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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傳交流 |
14.結合行動工作進展,分期、分批、分主題開展面向市民和媒體的專題宣傳和交流活動。通過常態化、體驗式的系列報道和成效展示,使生活圈的理念、要求和實施成效深入人心,營造和諧融洽、共同參與生活服務圈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局、區委社會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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