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資助及獎勵的申報和受理何時開始?
答: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技術標準管理部門每年發布通知對上一年度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資助獎勵組織申報,具體時間及有關情況以發布的通知為準。
問:資助及獎勵的時間范圍是什么?
答:資助及獎勵每年集中申報一次,當年兌現上一自然年度涉及的各類資助及獎勵事項。
問: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每個自然年度獲得資助、獎勵項目金額上限是多少?
答:法人、非法人組織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度獲得本辦法所規定的資助、獎勵項目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自然人申請人年度獲得本辦法所規定的資助、獎勵項目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問:專利、商標有共同權利人或注冊人的,由誰提出申請?
答:一項專利或商標,有共同專利權人或共同商標注冊人的,應當由第一專利權人或第一商標注冊人提出資助及獎勵申請。
問: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的技術標準項目,由誰提出申請?
答:一個項目有多個單位參與的,由排名第一的單位提出資助及獎勵申請。
問:已享受過同類政策的資助及獎勵,是否還能重復享受?
答:已享受同類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