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是建立行政執法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有進有出”“有放有收”原則,及時調整優化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二是科學合理承接賦權行政執法事項。在賦權行政執法事項范圍內,各街鎮嚴格按照“看得見就要管得著”標準,統一承接中心城區剛性治理需求相關的86項賦權行政執法事項。各區縣要結合地理區位、人口規模、產業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等因素,在指導清單范圍內自主選擇街鎮承接的相關行政執法事項。三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
二、主要內容
本次《事項清單》含法定、賦權、委托三類行政執法事項,共計117項。其中,法定行政執法事項27項,賦權行政執法事項89項(含城市管理領域53項,消防救援領域13項,規劃與自然資源領域和生態環境領域各6項,農業農村領域4項,經濟信息領域和衛生健康領域各2項,文化旅游領域、應急管理領域以及民政領域各1項),委托行政執法事項1項。
三、新舊政策對比
(一)關于賦權行政執法事項調整變化。立足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剛性需求,賦權行政執法事項由60項調整為89項,其中保留了2023年賦權行政執法事項中的高頻事項46項、收回低頻事項14項、新增“三高兩易”(高頻率、高綜合、高需求、易發現、易處置)行政執法事項43項。
(二)關于委托行政執法事項調整變化。按照為基層減負的要求,委托行政執法事項由24項調整為1項。即收回2023年委托執法事項23項(含消防救援領域7項、城市管理領域2項、應急管理領域14項),僅保留區公安分局1項。
(三)關于街鎮賦權類型調整變化。街鎮賦權類型由“基本涉農”調整為“涉農涉林”。根據是否涉農涉林,將街鎮分為兩種類型。類型一為非涉農、涉林街鎮,包含大石壩街道、觀音橋街道、華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類型二為涉農、涉林街鎮,包含石馬河街道、寸灘街道、鐵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魚嘴鎮、復盛鎮、五寶鎮。
四、其他事項
街鎮于2025年7月1日正式行使賦權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內的事項。
對已不再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于2025年7月1日起交回原執法部門依法行使。2025年7月1日前已立案未辦結的案件,仍由原承辦單位繼續辦理。
五、政策問答
1.《事項清單(2025年)》共包含多少事項?
本次《事項清單》含法定、賦權、委托三類行政執法事項,共計117項。
2.《事項清單(2025年)》中賦權行政執法事項包含哪些領域?各多少項?
賦權行政執法事項89項,包含城市管理領域53項,消防救援領域13項,規劃與自然資源領域和生態環境領域各6項,農業農村領域4項,經濟信息領域和衛生健康領域各2項,文化旅游領域、應急管理領域以及民政領域各1項,委托行政執法事項1項。
3.新舊政策中,賦權行政執法事項有何調整變化?
立足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剛性需求,賦權行政執法事項由60項調整為89項,其中保留了2023年賦權行政執法事項中的高頻事項46項、收回低頻事項14項、新增“三高兩易”(高頻率、高綜合、高需求、易發現、易處置)行政執法事項43項。
4.新舊政策中,委托行政執法事項有何調整變化?
按照為基層減負的要求,委托行政執法事項由24項調整為1項。即收回2023年委托執法事項23項(含消防救援領域7項、城市管理領域2項、應急管理領域14項),僅保留區公安分局1項。
5.新舊政策中,街鎮賦權類型有何調整變化?
街鎮賦權類型由“基本涉農”調整為“涉農涉林”。根據是否涉農涉林,將街鎮分為兩種類型。類型一為非涉農、涉林街鎮,包含大石壩街道、觀音橋街道、華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類型二為涉農、涉林街鎮,包含石馬河街道、寸灘街道、鐵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魚嘴鎮、復盛鎮、五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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