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文件要求,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區分局對部門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根據清理結果起草了《關于廢止〈關于對宏帆路及周邊道路實施載貨汽車限行的公告〉的通知的起草說明》。
二、制定依據
1.《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
2.《關于繼續在中心城區部分區域路段實施載貨汽車通行管理的通告》(渝公交巡規〔2024〕4號)
三、文件主要內容
文件主要決定將《關于對宏帆路及周邊道路實施載貨汽車限行的公告》(渝公江發〔2020〕75號)1件部門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0日實施。
五、解讀機關
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