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區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資助及獎勵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0年11月11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印發了《江北區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江北府〔2020〕74號),該文件有效期三年,現已廢止。為充分發揮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載區的金融資源優勢,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和帶動作用,進一步強化我區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優化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發展環境,助推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對《江北區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進行修改,形成《江北區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資助及獎勵辦法》。
《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中共重慶市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的通知》(渝委發〔2022〕10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
《江北區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資助及獎勵辦法》共五章十三條,資助及獎勵主要包括知識產權資助、技術標準資助、知識產權獎勵、技術標準獎勵等四個部分。
(一)知識產權資助。
2.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每件0.1萬元,同一法人、非法人組織當年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元。
1.承擔三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IEC、ITU)技術機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分技術委員會(SAC/TC/SC)、重慶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CQ/TC)秘書處工作:對首次承擔秘書處工作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最高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工作經費資助。
2.國家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對完成項目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最高一次性給予20萬元工作經費資助。
重慶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對完成項目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最高一次性給予10萬元工作經費資助。
(三)知識產權獎勵。
(一)資助及獎勵的申報和受理何時開始?
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技術標準管理部門每年發布通知對上一年度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資助獎勵組織申報,具體時間及有關情況以發布的通知為準。
資助及獎勵每年集中申報一次,當年兌現上一自然年度涉及的各類資助及獎勵事項。
一項專利或商標,有共同專利權人或共同商標注冊人的,應當由第一專利權人或第一商標注冊人提出資助及獎勵申請。
(五)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的技術標準項目,由誰提出申請?
一個項目有多個單位參與的,由排名第一的單位提出資助及獎勵申請。
已享受同類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023-67629170、023-6773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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