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江北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制度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1〕7號)精神,實施已屆滿兩年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組織進行制定后評估。《江北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已屆滿兩年,區應急局認真開展了制定后評估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為了做好《辦法》制定后評估工作,我局明確了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和工作步驟,成立了專門評估工作組,確定科學的評估內容,按照規范性文件評估的基本原則,客觀全面推進評估工作,較好保障了本次評估的質量和效率要求。
(一)本次評估對象情況
本次評估對象即我局和區財政局聯合于2021年8月31日印發的《江北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文件主要內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渝應急發〔2021〕32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在本行政區域所有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行為進行規范管理,以加強社會監督、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產群防群治能力。《辦法》詳細規定了舉報獎勵的程序、標準、范圍等,還羅列了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點舉報事項清單。
(二)評估的目的和要求
根據《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江北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制度的通知》(江北府辦發〔2021〕7號),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是在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通過開展全面的后評估工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后續修改、繼續實施、廢止提供支持參考。根據工作安排,擬就本次評估對象的合法性、合理性、可協調性、實施效果等進行評估,找出評估對象可能存在的問題,并給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基于前述評估目的,要求評估工作遵循客觀公正、公開民主、科學合理和注重實效等原則,并就評估對象是否與法律、行政法規、政府規章以及上級政策存在沖突,是否切實可行,是否具有針對性、易于操作,是否在實施后達到了預期的效果等發表意見。
(三)成立評估工作組,明確評估內容?
組成專門工作組,確定相應責任人,開展評估工作。召開專題會議,就評估工作涉及范圍、評估方法手段、評估路徑措施、實施步驟階段、時間節點要求、工作質量標準等予以明確,確保本次評估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完成。
(四)廣泛征求意見,認真調研分析
為貫徹公開民主原則,提高評估的客觀準確性,通過江北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對<江北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進行制定后評估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公開征集社會公眾對本次評估相關的意見、建議;去函征求區財政局對《辦法》的制定后評估意見;征詢法律顧問對《辦法》的審查意見;查詢各級政府官網和其他公開網站,全面收集評估所需信息資料,并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有效保障了評估的客觀性和可信性。
二、本次評估的主要意見
根據規范性文件評估相關規定及本次評估的目的和要求,在全面評估后認為,《辦法》在合法性、合理性、協調性、操作性等方面未發現存在實質性問題。同時,綜合征集到的意見、建議和走訪了解情況認為,本次評估對象與改革精神和形勢發展具有良好的適應性,實施后為江北區加強安全生產、制止和懲處違法行為、提高安全生產群防群治能力等方面的改善發揮了積極作用,社會反映和效果較好。
(一)合法性方面
本次評估對象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財政部關于印發<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財〔2018〕19號)、《重慶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渝應急發〔2021〕32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未發現合法性問題。同時,《辦法》嚴格按照《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履行了規范性文件制定、備案等程序,程序合法。
(二)合理性方面
《辦法》明確了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的適用范圍、舉報途徑、受理程序、獎勵標準、部門職責等內容,同時列舉了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點舉報事項,結合本次評估過程中的征求意見、建議情況和分析論證意見,認為本次評估對象的內容及制定程序,符合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理性要求。
(三)協調性方面
經過評估,《辦法》符合社會發展和政府監管的客觀實際,適應社會經濟和行業發展現狀需求,不違背法律法規、國家和上級政策規定。在評估期間向社會公眾、聯合發文部門征求意見,暫未發現職責不明、難以協調等問題,符合協調性要求。
(四)操作性方面
目前我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入攻堅期,風險隱患不僅點多面廣,還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反復性,僅靠行政執法力量難以及時查處,還不能完全滿足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通過《辦法》的實施,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更好地發揮群眾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作用,實現由應急管理部門單打獨斗向發動群眾、社會共治的轉變,符合目前我區安全生產監管形勢,具有可操作性。
(五)實施效果方面
堅持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為抓手,通過發動群眾力量舉報突出問題隱患,即時開展針對性執法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2023年累計接收舉報線索279余條,受理安全生產舉報198余個,立案查處18起,查處了一批典型的隱蔽性強、危害性大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例如:2023年3月處置一起非法使用危險化學品制備氫氣案,現場查獲制氫原材料氫氧化鈉10Kg、鐵鋅粉5Kg,兌現舉報獎勵3000元;5月處置一起非法販賣散裝汽油案,現場查獲體積約1000升的塑料儲油罐,約600升殘余汽油,兌現舉報獎勵3000元。《辦法》充分發揮了社會公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對于及時發現消除風險隱患、維護全區安全生產穩定局面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三、評估結論
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規定,對《辦法》進行全面評估,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級政策精神,實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總體上仍然適應目前的社會發展和行政管理需要,建議繼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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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 ???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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