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歇業制度
政策內容:推行歇業制度。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活動,但仍有較強經營意愿和能力的個體工商戶,在與雇工依法協商勞動關系處理等有關事項后,允許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程序進行歇業。
政策依據:市市場監管局等13部門《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渝市監發〔2022〕60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236219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版權所有: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主辦: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ICP備案:渝ICP備2022001470號 網站標識碼:5001050001
渝公網安備:500105020000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