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市場主體可以以一家托管機構的地址作為其住所(經營場所)進行登記
政策內容:法律法規未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作出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的,同一地址可以作為多個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進行登記。支持集群注冊,多個市場主體可以以一家托管機構的地址作為其住所(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個體工商戶僅通過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可以將一個或者多個網絡經營場所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營業執照住所(經營場所)欄記載網絡經營場所網址。
政策依據:市市場監管局等13部門《關于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渝市監發〔2022〕60號)
執行期限:長期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咨詢電話:12345、023—6723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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