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新進入重慶并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住餐獨立法人企業給予獎勵的政策
日期:2025-03-01
政策內容:對新進入重慶的批發、零售、住餐獨立法人企業,且次年年度銷售額或零售額分別超過5億元、1億元、5000萬元的,擇優按照不超過超額部分0.5%、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
政策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8號)
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咨詢電話:12345、023—6266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