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石壩街道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精神要求,結合街道實際中心工作,堅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切實抓好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各項工作,促進街道各項工作全面步入法治軌道。現將大石壩街道2023年推進法治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1.提高政治站位。街道黨工委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通過定期召開“中心組學習”、“主題黨日”以及組織黨員干部集中培訓學習等形式,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將黨員干部的思想意識統一到習近平法治思想上來,確保街道法治建設方向正確。
2.強化組織領導。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街道重點中心工作統籌謀劃,第一時間傳達上級要求、研究部署工作,明確工作任務,夯實工作責任。定期召開班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推進各項法治建設措施落實。
3.開展干部培訓。積極組織全街道在職在編干部職工參加年度法制理論考試。并利用線上“學習強國”、“黨員干部學習網”等平臺;線下“黨群微家園”等形式,雙線協同,全方位組織全街干部職工學法。2023年4月司法所將執法干部執法證即將到期的情況及時上報,使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學習和考試,重新更換執法證件。街道三名執法人員均完成線上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和專業法律知識培訓。此外,街道還順利開展了關于《憲法》、《民法典》等專題法律知識講座,不斷提升干部法治素養。
(二)優化法治環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1.完善重大決策機制。一是完善并進一步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對街道黨工委會議的議事范圍、議事程序作出了明確規定,強化街道關于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方面的監督和管理。要求法律顧問參與街道重大決策事項、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保障街道行政活動有法有據、決策內容合法合規、決策程序依法履行。二是堅持事前合法性審查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在重大事項決策和重大矛盾糾紛調解等工作中,主動提請法律顧問介入。2023年街道聘請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30余次,提供政策法律依據270余條,規范性文件清理審查2份并廢止,出具法律意見書1份,街道行政機關合同的合法性審查近百余份,確保了街道各項決策的合法性,以此推動各項重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2.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進一步健全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操作流程,健全行政執法記錄和公示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現了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同時進一步規范法定程序和行政執法文書,并在街道門戶網站和執法信息公示欄上對執法委托書、執法人員信息、執法流程和投訴舉報渠道等進行公示,強化民眾對執法人員的監督,有效提高了執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023年大石壩街道共有6件簡易程序的行政執法。
3.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13個社區便民服務站服務流程進行規范。堅持做好政務、黨務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嚴格執行“三審三校”制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23年街道通過政府網站、報刊、新媒體等載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計198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信息121條,報刊、新媒體等發布信息77條,內容涵蓋街道財政預算決算、社會救助、公共文化服務、養老服務等方面。通過政務公開專區定期公開國務院公報、重慶市人民政府公報、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等政府信息資料;規范擺放年度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及動態擺放各類補貼資金申報明細、發放明細等資料;匯總轄區全年各領域發放補貼資金的總數、補貼對象總數等信息,供社會公眾隨時查閱。
4.依法管理規范性文件。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文件要求,參照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制定本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規定,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清理長效機制,聯系街道法律顧問完成清理1997年至今街道行政文件規范性文件工作,將清理出來的2份文件報送廢止規范性文件工作并完成所有流程。同時落實了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對單位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管,對涉密計算機及涉密信息網絡與互聯網進行物理隔離,禁止非涉密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5.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規范化建設。繼續探索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積極落實推進街道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街道應對行政應訴案件辦事處以業務分管領導為牽頭領導,積極參加庭審應訴。2019年至2023年,街道應訴一審行政應訴案件0件。
(三)創新社會治理,加大為民服務力度
1. 構建“141”基層智治體系。按照黨建引領基層治理“141”的統一部署,聚焦“一中心四板塊一套網格”基層治理體系,結合新時代城市司法服務管理新模式,總結了“1+3+N”模式,按照屬地性、整體性、適度性和事項全覆蓋、問題全閉環原則,街道轄區劃分出了135個基礎網格,細化成846個微網格,形成了“村(社區)—網格(小區)—微網格(樓棟、樓層)”的治理鏈條。并將黨組織書記、黨小組長、居民小組長、物業、業委會、志愿者等力量納入網格中,進一步暢通了信息渠道,做到了第一時間掌握矛盾糾紛的動態信息,有利于及時化解風險矛盾,使基層治理的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推進“三治聯動”實踐。街道深入推進黨組織領導的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在社區培養了65名“法律明白人”,健全了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同時著力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轄區派出所駐所調解室2名專職調解員成功調處矛盾糾紛案件98件,進一步拓展了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制度化渠道。
3.深化平安創建工作。持續深入推進“全民反詐”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推廣“反詐小程序”,集中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防范刷單返利類電信網絡詐騙專題宣傳、集中宣傳月等活動,街道轄區詐騙案發案率持續下降。加強宣傳發動,街道全年組織各類反詐活動宣傳140余場、張貼宣傳海報700張、發放宣傳資料7600份、宣傳覆蓋人群達10余萬人次,有效加強了反詐防線,牢牢守住居民的“錢袋子”。
4.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街道辦事處設立公共法律服務站1個,13個社區分別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為社區及居民提供常態化法律宣傳、咨詢、援助、代理等服務。并順利完成司法部全國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第三方評估對大石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驗收工作。13個社區分別與對應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結對協議,為轄區居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今年律所參與社區普法活動11次,共接受法律自助咨詢76人次,提供電話咨詢89人次,留言咨詢120人次。在東方港灣、石油、正街、東原、黑院墻五個社區完成了“法律之家”的規范化建設。同時轄區大力推廣村居法律顧問平臺,讓廣大群眾得以享受更加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
5.落實重點人員穩控工作。一是重精人員,對街道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373人成立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綜合管理小組,各社區建立聯合服務管理小組、聯合關愛幫扶小組,日常隨訪患者及其監護人,及時進行分類干預、民政救助等,幫助重精患者重拾健康;二是社區矯正對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街道社區矯正對象現在冊68人、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現在冊431人,街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社會面吸毒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辦法》等法律法規,對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按時開展走訪和談心教育等活動,根據情況開展風險評估,及時調整人員管理類別;三是涉邪人員教育轉化、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街道邪教人員現在冊37人、刑滿釋放人員現在冊264人,街道聯合北匯社工孵化基地,依托東原“原聚場”和三社聯動平臺,對涉邪人員實施“微關懷”,對刑滿釋放人員中生活困難的進行再就業培訓和推薦,在每個社區建立志愿者隊伍和幫教隊伍,幫助其重新回歸社會。
(四)豐富普法宣傳形式,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1.開展普法培訓。在街道執法隊伍中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以周例會、月總結的會議制度,采用“線上”+“線下”兩種培訓方式,組織執法人員召開廉潔自律暨作風紀律整頓會議6次、邀請紀工委開展“以案四改”廉政作風建設講座,組織各中隊召開工作精神傳達和城市管理相關制度文件的學習會議4次。參加江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的2023年城市管理執法培訓3批次,執法受教育人數200人次。街道3名持執法資格證工作人員均完成“線上”30個小時的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并參與了“線下”在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開展的為期一周的集中學習,進一步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新舊對照與重點解讀》、《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等法律法規。達成執法隊伍全員掌握業務知識目標,有效提升執法隊伍的法治意識。
2.開展普法活動。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按照年初申報的普法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結合“國家安全日”“反詐騙”“長江保護法”“安全生產月”等各類活動契機,共開展平安創建、安全生產、物業管理、反詐騙、未成年人保護等宣傳活動30余場,重點對民法典、反詐騙、禁毒等進行知識普及,共計發放宣傳資料2萬份、張貼海報2500余張、橫幅150余條。在轄區2個社區開展“你點我講”按需授課2場,其他各類講座50余場,轄區居民共計2000人次參與現場授課。
3. 開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復核工作。完成2023年全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復核工作。對已獲 “市級民主法治示范社區”稱號的社區:石油社區、東原社區、黑院墻社區、東方港灣社區、正街社區,對照相應建設指導標準通過復核審查,上級部門提出保留其稱號建議。
4.培養“法律明白人”工作。選聘培養了65名“法律明白人”,通過集中講座、線上學習等方式對“法律明白人”進行在崗培訓,并積極組織“法律明白人”赴榮昌區“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永川區“市級法治教育基地”等地實地參觀學習,構建一支活躍在基層的法治建設帶頭人隊伍。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基層法治隊伍建設有待加強。街道現有工作人員中,隊伍年齡結構老化、人員力量配備相對不足,專業法律人員欠缺,部分執法人員對政策法規的把握不準, 現有執法人員的專業領域知識有所欠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需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以便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法治宣傳活動形式有待創新。政策宣傳、普法培訓工作的形式比較單一,法律宣傳工作還不夠全面,法律宣傳不夠深入群眾生活,公眾參與度有待提高。
(三)群眾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滿足。伴隨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群眾的法治需求更加多樣化,因此對街道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斷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現代化,積極回應群眾對多元化司法服務的期待。
三、2024年工作計劃
(一)持續推進“141”基層智治體系建設,提高基層治理水平。圍繞“141”治理模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社會力量的溝通對接,深化“1+3+N”基層治理模式,推動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街道工作人員執法證的持證率。強化依法行政思維,提高必要的法律知識學習能力,健全行政執法培訓制度,開展多種形式學習法律法規,全面提高全體職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加大政務公開和執法公開推進力度。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政務公開形式,促進權力運行規范有序,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擴大執法公開范圍,明確執法公開重點內容,全面、真實、充分地推進執法公開,依法最大限度地滿足公眾需求,最大限度地促進執法公正。
(四)創新法治宣傳形式,豐富普法教育內涵。充分利用微信群、LED顯示屏、海報、橫幅等載體,繼續創新法治宣傳形式,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積極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大力推進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