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等有關規定,江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江北區安委辦”)牽頭成立江北五里店長安三工廠片區城市更新(一期)項目拆除工程(二期)寧和中學、臨街門面、德邦物流等建設工程“2·2”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組(以下簡稱評估組),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24年2月2日9時30分許,在江北區建新東路長安廠公交車站附近,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組織拆除臨街門面“原老地方餃子館”樓幢時,重慶特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機操作員李*在清理前期拆除產生的建筑垃圾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行人王**死亡,出租車渝A3****T受損,駕駛員湯*受傷。事故發生后,重慶特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死者王**家屬達成協議,賠付了90萬元。江北區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報告經區政府批復,并向社會進行了公布。
二、評估工作組織及開展情況
由江北區安委辦組織參加事故調查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評估組,依據《江北五里店長安三工廠片區城市更新(一期)項目拆除工程(二期)寧和中學、臨街門面、德邦物流等建設工程“2·?2”一般坍塌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評估組采取調閱事故原始檔案、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現場檢查和聽取匯報等方式,對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綜合評估。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作為施工單位,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6號),處以5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監理單位,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住房城鄉建委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2024年8月1日,區住房城鄉建委對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了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鄭*,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由住建部門按有關規定暫停或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資格,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鄭*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3號),處以4.769102萬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8月15日,重慶市江北區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鄭*撤職處分,處分期至2026年8月14日止。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與鄭*解除了勞動關系。區住房城鄉建委對鄭*作出了暫扣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證書9個月的處罰。
2.?李*,重慶特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機操作員。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李*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7號),處以1.5萬元的行政處罰。
3.?譚*,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安全員。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由住建部門按有關規定暫停或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資格,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譚*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4號),處以1.723979萬元的行政處罰。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對譚*作出了1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將其薪酬職級由F5降級至F1,兩年內不對其進行職務提拔,同時將其崗位調整至學習提升崗進行培訓學習。區住房城鄉建委對譚*作出暫扣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證書9個月的處罰。2024年8月15日,區紀委監委機關反饋其不屬于調查處理對象范圍。
4.?夏**,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施工員。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由住建部門按有關規定暫停或吊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資格,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夏**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5號),處以1.5萬元的行政處罰。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與夏**解除了勞動關系。區住房城鄉建委對夏**作出暫扣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證書9個月的處罰。2024年8月15日,區紀委監委機關反饋其不屬于調查處理對象范圍。
5.?吳*,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安全保衛部副部長。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吳*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2號),處以3.307034萬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8月15日,重慶市江北區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吳*記大過處分,處分期至2026年2月14日止。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對吳*追加4000元的經濟處罰,要求其作出深刻書面檢討,并取消2024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6.?邱*,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6月13日,區應急管理局向邱*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江北應急罰〔2024〕1號),處以2.414944萬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8月15日,中國共產黨重慶市江北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決定給予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7.?孫**,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駐事故項目監理員。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住房城鄉建委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8月13日,區住房城鄉建委對孫**作出了0.4萬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8月1日,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對孫**作出扣發2024年第三季度績效工資、取消2024年先進個人評優資格、1年內取消崗位晉升資格的處理決定。2024年8月15日,區紀委監委機關反饋其不屬于調查處理對象范圍。
8.?杜*,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駐事故項目監理工程師。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住房城鄉建委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2024年8月13日,區住房城鄉建委對杜*作出了0.6萬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8月1日,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對杜*作出扣發2024年第三季度績效工資、取消2024年先進個人評優資格、1年內取消崗位晉升資格的處理決定。2024年8月15日,區紀委監委機關反饋其不屬于調查處理對象范圍。
9.?杜*,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派駐事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調查認定,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由區住房城鄉建委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移送區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由于杜*已退休,且因本人身體原因,暫未接受區住房城鄉建委的處理。2024年8月15日,區紀委監委機關反饋其不屬于調查處理對象范圍。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一)重慶市江北區城市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事故發生后,一是組織召開了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大會,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一步排查隱患。二是建立了《房屋市政工程拆除施工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三是組織開展了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進一步排查隱患,消除風險。四是進一步明確了拆除施工方案的審批流程,必須經由公司內部方案評審會意見修改完畢后,方可發起公司內部審批流程。五是針對拆除工程,聘請了專業安保人員參與值守。六是進一步加強拆除作業的現場督導,督促落實好每一項涉及安全的工作。七是利用無人機協助開展拆除作業,更直觀、快速的了解拆除場地內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重慶建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事故發生后,一是組織召開了警示教育大會,總結事故教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二是組織開展了安全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三是進一步加強現場監理人員履職的檢查力度,對管理人員的到崗率、監理通知是否下發及時、施工方案是否嚴格執行、安全資料是否齊全、安全隱患整改是否落實等內容加大了檢查力度。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警示員工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
(三)區住房城鄉建委。事故發生后,一是組織召開了江北區房屋拆除安全穩定緊急會議,傳達了相關安全事故教訓,并組織學習了《關于做好“歲末年初”征收領域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江北征收發〔2023〕41號)。二是積極配合施工單位、業主單位、行業部門等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工作。三是針對征收領域舊房拆除無操作規范和業主單位自拆項目備案不健全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及時起草了征收房屋拆除作業監管要點,作為行業監管指導重要依據和操作規范。四是開展在拆、續拆項目安全排查,先后對長安三工廠、黃觀路片區、寸灘老街等15個征收項目現場安全情況、安全防護措施、值班值守等進行檢查。五是對相關責任人及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
(四)五里店街道。事故發生后,一是組織召開了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相關會議、黨工委會議研判安全形勢。二是與社區、企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50余份,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三是針對不同群體組織開展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電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四是邀請專家學者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利用宣傳欄、宣傳冊等手段向居民普及安全知識。五是修訂制發了《2024年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監督檢查計劃》《關于印發〈五里店街道2024年今冬明春火災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進一步落實落細隱患防控措施,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六是按照監督檢查計劃,對轄區開展了監督檢查。
五、評估組評估意見
評估組經綜合評估后一致認為,各單位按照區政府批復意見,對有關責任單位、人員作出了處理;事故企業及有關單位吸取了事故教訓,基本落實了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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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五里店長安三工廠片區城市更新(一期)項目拆除工程(二期)
寧和中學、臨街門面、德邦物流等建設工程“2·2”一般坍塌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實情況評估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