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處理人民群眾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向區委、區政府及其領導同志反映群眾信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 ?/span>
2.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其領導同志以及國家信訪局、市信訪辦交辦的信訪事項;向區級部門、街鎮和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3.協調處理我區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4.指導全區信訪業務工作;研究、起草我區有關信訪工作的措施辦法;總結推廣區級機關部門和街鎮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5.組織信訪干部培訓;指導區級各部門和街鎮加強信訪工作基礎建設。
6.負責收集、征集人民群眾對我區各項工作的建議,并督促采納人民群眾的建議。
7.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