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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北路78號第8層
被處罰人:重慶奧格斯全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北路78號第十八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5MA60HJ9U5Y,法定代表人:鄭*春,職務:無,性別:男,民族:漢,身份證號:512*************** )
本機關依法查明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期間,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供水。
以上事實有 現場筆錄1份(共1頁)、詢問筆錄1份(共2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鄭*春、王*)、委托書1張、現場照片8張 為證。
你(單位)違反了?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 的規定。
現依據?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參照《重慶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裁量基準編碼YS004A 的規定,決定予以你(單位)? 罰款500元 的行政處罰。
罰款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重慶市江北區財政局(工行建東支行 ) 。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重慶市江北區?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 重慶市江北區 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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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 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