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要求,開展重慶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普查對象是江北區轄區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以下簡稱工業源)、農業污染源(以下簡稱農業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江北區各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廣大普查人員無私奉獻、艱苦努力,廣大普查對象大力支持、積極參與,現已完成重慶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摸清了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數量、污染治理情況等,建立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江北區普查對象數量720個(不含移動源)。包括工業源604個,生活源101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15個。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408.06噸,氨氮5.39噸,總氮37.67噸,總磷2.36噸,石油類4.67噸,揮發酚0.003千克,重金屬(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下同)21.93千克。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7.7噸,氮氧化物94.83噸,顆粒物839.28噸。本次普查對部分行業和領域揮發性有機物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排放量175.31噸。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5位的街鎮:港城工業園區、寸灘街道、鐵山坪街道、郭家沱街道、石馬河街道。上述5個地區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79.97%。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制品業111個,汽車制造業60個,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52個。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36.92%。
(二)水污染物
工業企業的廢水處理設施28套,設計處理能力9856立方米/日,廢水年處理量296.54萬立方米。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31.73噸,氨氮4.03噸,總氮28.37噸,總磷1.09噸,石油類4.67噸,揮發酚0.003千克,重金屬21.93千克。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05.01噸,農副食品加工業8.85噸,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3.8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89.35%。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3.12噸,金屬制品業0.44噸,農副食品加工業0.20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氨氮排放量的93.08%。
總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24.70噸,金屬制品業1.38噸,農副食品加工業1.19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總氮排放量的96.10%。
總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制品業0.41噸,水的生產和供應業0.33噸,汽車制造業0.12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總磷排放量的78.29%。
石油類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2.18噸,汽車制造業0.89噸,通用設備制造業0.75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石油類排放量的81.76%。
揮發酚排放的行業有一個,燃氣生產和供應業2.88克。占工業源揮發酚排放量的100%。
重金屬排放量涉及的行業為金屬制品業和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排放量合計21.93千克。占工業源重金屬排放量的100%。
工業企業脫硫設施3套,除塵設施87套。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7.70噸,氮氧化物94.83噸,顆粒物839.28噸,揮發性有機物175.31噸。
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汽車制造業2.17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1.66噸、通用設備制造業0.90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1.42%。
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54.28噸,非金屬礦物制品業11.61噸,汽車制造業9.54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9.54%。
顆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372.75噸,通用設備制造業234.48噸,非金屬礦物制品業100.47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的84.32%。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汽車制造業65.59噸,橡膠和塑料制品業45.08噸,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25.97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占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77.5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24.43萬噸,綜合利用量2.83萬噸,處置量21.61萬噸,本年貯存量5.03噸。
2.危險廢物產生量2067.18噸,往年貯存量216.88噸,送持證單位量2170.63噸,年末累積貯存量113.43噸。
涉及種植業的街鎮 6 個,水產養殖業的街鎮 3 個,畜禽養殖業的街鎮 2個。
農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扣除規模以下散養戶污染物排放量后,化學需氧量36.6噸,氨氮1.36噸,總氮9.3噸,總磷1.27噸。
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氨氮0.82噸,總氮6.66噸,總磷0.75噸。
秸稈產生量為0.30萬噸,秸稈可收集資源量0.26萬噸,秸稈利用量0.17萬噸。
地膜使用量8.10噸,多年累積殘留量0.39噸。
水污染物排放量:扣除規模以下散養戶污染物排放量后,化學需氧量34.46噸,氨氮0.46噸,總氮2.33噸,總磷0.51噸。
轄區內無畜禽規模養殖場。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14噸,氨氮0.08噸,總氮0.30噸,總磷0.02噸。
生活源普查對象101個。其中:行政村9個,非工業企業單位鍋爐64個,儲油庫6個,加油站22個。
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12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2個,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單位1個。
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廢水(滲濾液)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39.73噸。
江北區不涉及垃圾焚燒、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焚燒廢氣污染物排放。
(二)集中式污水處理情況
城鎮污水處理廠3個,處理污水16811.42萬立方米;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2個,處理污水93.85萬立方米;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7個,處理污水10.22萬立方米。污水年處理總量16915.49萬立方米。
水污染物削減量:化學需氧量6.55萬噸,氨氮0.45萬噸,總氮0.56萬噸,總磷0.08萬噸,動植物油0.18萬噸。
干污泥產生量19628噸,處置量19628噸。
(三)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情況
垃圾處理量189.65萬噸,其中:填埋153.65萬噸,其他方式處理36萬噸。
(四)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情況
危險廢物處置廠1個,設計處置利用能力3.16萬噸/年,實際處置利用危險廢物2.18萬噸,全部為工業危險廢物。
江北區包含港城工業園區、寸灘街道、鐵山坪街道等13個街鎮(工業園區)。
工業源普查范圍: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中41個工業大類行業的全部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類重點行業15個類別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不包括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代碼為4620)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生豬≥50頭、奶牛≥5頭、肉牛≥10頭、蛋雞≥500羽、肉雞≥2000羽)、水產養殖業(不含藻類)。
生活源和移動源普查數據未分配到區縣一級,因此本公報中未做發布。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包括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和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單位。
工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物未經處理或處理后排入環境的量。
揮發性有機物普查與核算口徑:按照可統計原則,對部分行業和領域人為排放源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核算范圍包括工業企業燃料燃燒及重點行業工業產品生產工藝排放;城鄉居民生活燃氣、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
公報中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