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財政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人民銀行各二級分行,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用好用足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進一步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委發〔2025〕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7部門關于健全創業支持體系提升創業質量的意見》(人社部發〔2025〕5號)、《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渝財規〔2024〕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優化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貸款額度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由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貸款額度上限由33萬元/人、合計400萬元,提高至55萬元/人、合計600萬元。
二、擔保費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最高0.5%/年的擔保費補貼。對展期、逾期的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補貼。
三、風險分擔機制
建立健全風險分擔機制,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要嚴格落實2∶8分險比例,按照國擔基金熔斷模式開展業務,代償熔斷上限設置為4%。市財政局新增設立2億元風險補償資金池,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按規定納入相應資金渠道分險。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各二級分行,經辦擔保機構,經辦銀行等相關各方要切實落實“四穩”工作要求,強化溝通交流、協同配合,將創業擔保貸款作為穩就業、促就業的重要工作抓手。
(二)加強宣傳。做好宣傳推廣工作,依托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政策調整優化宣傳力度,工作中發現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請及時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和人行重慶市分行報送。
(三)壓實責任。有關單位和經辦機構,應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確保符合條件的創業就業主體應享盡享政策紅利。同步強化部門多跨協同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騙貸騙補行為,筑牢資金安全防線。
(四)其他。區縣經辦擔保機構可結合實際跨區展業。關于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風險分擔等政策的操作細則,另行規定。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以貸款發放日期為準。已經發布的相關規定,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執行期間國家和我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