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北區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
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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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兒童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區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現將《江北區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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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北區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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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民政局 ?????????????中共重慶市江北區委網信辦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 ?????????
重慶市江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區分局 ??????????
重慶市江北區司法局 ???????????????????重慶市江北區財政局 ??????????????
重慶市江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江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重慶市江北區應急管理局 ??????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共青團重慶市江北區委 ?????????????重慶市江北區婦女聯合會 ?????
重慶市江北區殘疾人聯合會 ?????????????????2024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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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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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區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
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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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江北區城鎮和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健全城鄉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完善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不斷增進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福祉,促進我區兒童茁壯成長,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重慶市民政局等15部門《關于印發〈重慶市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民發〔2024〕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強化“穩進增效、除險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強企”工作導向,順應新時代兒童身心發展特征,不斷完善關愛服務措施,全面提升關愛服務質量,筑牢基層基礎,促進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全面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26年,城鄉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精神素養明顯提升,監護體系更加健全,安全防護水平顯著加強,基層基礎更加堅實,關愛服務場所進一步完善,支持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服務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氛圍更加濃厚,關愛服務高質量發展態勢持續鞏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精神素養提升行動
1.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不同年齡段的認知水平和特點,采取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方式,分類提供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導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堅定理想信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校要將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作為重點關愛對象,培養其良好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團區委、區婦聯要依托革命博物館、紀念館、黨史館、兒童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等資源組織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開展實地參觀、紅色觀影、主題征文、研學等形式多樣的紅色主題教育,引導其從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要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列入普法重點群體,加強法治教育,切實提高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法治意識。(區法院、區檢察院、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心理健康服務。貫徹落實《重慶市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建立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聯動的心理健康工作機制,開展教育輔導、心理監測、預警干預、關愛幫扶等服務。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三全育人”大格局,開足心理健康課程,加強心理健康核心知識普及,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作為關注重點,對有需要的兒童開展心理輔導。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等部門要協同搭建心理健康服務平臺,推動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站點建設,引導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長樹立科學育人理念,積極關注兒童心理健康,正確認知和對待心理問題,構建和諧親子關系。區、鎮街民政部門要扎實開展“童心相伴”心理健康關愛服務,指導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在走訪中及時掌握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服務需求,對發現有心理、行為異常的兒童,指導、協助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采取干預措施。區衛生健康委要推動綜合醫院普遍開設精神(心理)科,支持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等開設心理門診,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關愛服務提供便利。醫療衛生機構的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等對于就診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應當提供規范診療服務。群團組織要積極開展面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科普宣傳、心理輔導等服務活動。符合條件的兒童可納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范圍。發揮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聯盟作用支持各類心理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專業社工、志愿者等發揮專業優勢,開展一對一幫扶,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務。(區教委、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區、鎮街民政部門要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等,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針對性提供閱讀指導、運動游戲、精神陪伴等服務,豐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深入開展“流動少年宮”進農村學校、社區開展主題活動,鼓勵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積極參加“書香潤萬家”家庭閱讀大賽、“自然筆記大賽”和“讀立未來”青少年閱讀大賽。團區委、區婦聯要依托“行走的課堂”“渝好空間”“童心港灣”“陽光驛站”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學校組織開展勞動體驗、環境保護等各類社團活動、興趣小組、課外活動實踐時,積極動員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參與,不斷充實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區教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監護提質行動
1.加強監護監督指導。村(社區)要加強對家庭監護的督促指導,發現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包括農村單親家庭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侵犯兒童合法權益時,要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訓誡,并可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區司法局立足區普法工作辦公室職能指導督促相關部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通過政策宣講、案例講解等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法治宣傳。區婦聯要牽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實施“渝苗計劃”,打造“家庭教育一點通”精品課程,實施“百場講座進萬家”項目,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其積極關注兒童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委托照護制度。村(社區)協助監督留守兒童委托照護情況,兒童主任、網格員等在走訪過程中發現被委托照護人缺乏照護能力或怠于履行照護職責的,要告知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重新選擇被委托照護人或幫助、督促被委托照護人履行照護職責。區、鎮街民政部門要建立家庭監護能力評估制度,對留守兒童監護狀況開展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及時開展關愛幫扶,并指導外出務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對留守子女親情關愛和日常聯絡溝通。(區民政局、各鎮街負責)
3.強化監護干預。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加大強制報告制度宣傳力度,相關部門、村民委員、社區居委會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兒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相關部門接到涉及兒童的檢舉、控告或報告,應當依法及時受理、處置并以適當方式將處理結果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于符合臨時監護條件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區、鎮街民政部門可以采取委托親屬撫養、家庭寄養等方式進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嚴重侵犯被監護兒童合法權益的,區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單位的申請,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撤銷監護人資格;必要時,可以責令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兒童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相關單位和個人未代為提起訴訟的,區檢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訴訟;涉及公共利益的,區檢察院有權提起公益訴訟。區法院、區檢察院發現有關單位存在管理漏洞或履行職責不力的,應當及時發出司法建議或檢察建議。落實監護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做好監護困境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區法院、區檢察院、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兜底監護。區民政局要統籌區未保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盤活各類服務人員、場所和設施設備等資源,優先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水平。區、鎮街民政部門要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加強孤兒成年后安置工作。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為兒童提供養育、教育、基本醫療、心理輔導等支持和服務,配備適應兒童服務需求的設施設備和人員,提升工作人員專業化能力,提高居住環境舒適和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教育娛樂功能,改善服務質量。(區民政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精準幫扶行動
1.加強摸底走訪建檔。區民政局會同區教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實行數據動態管理,及時錄入和更新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中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城鎮留守兒童信息按原有途徑季度更新;各鎮街落實定期走訪制度,兒童主任至少每個月聯系一次,每三個月入戶走訪一次,對父母雙方或一方存在嚴重身體或智力殘疾、兒童自身存在身體或智力殘疾、有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兒童主任要加大走訪頻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積極協調解決問題。在排查中,兒童主任要重點關注農村單親家庭兒童,加強走訪探視,建立工作臺賬,發現單親家庭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怠于或拒不履行監護責任的,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或公安、民政、教育、婦聯等部門報告;發現單親家庭兒童身心健康受到傷害、疑似受到傷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民政部門或檢察機關等有關部門報告,強化關愛保護。加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檔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檔,檔案包括兒童基本信息、走訪記錄、工作日志、關愛幫扶記錄、發現問題和解決方案等內容。有條件的鎮街可推進兒童檔案電子化。區民政局要加強對檔案管理的監督檢查,每年開展一次抽查工作。(區民政局、各鎮街負責)
2.強化救助保障服務。各鎮街要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分類精準保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保障范圍。要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引導鼓勵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孤兒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和住房等保障制度,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教育就學、醫療康復等方面精準保障工作,做到應保盡保。健全兒童致殘性疾病篩查、診斷、治療與康復救助銜接機制,規范工作流程,實現早篩查、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的一體化管理。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手術、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康復訓練等救助服務。(區教委、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團區委、區殘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做好教育幫扶工作。區教委要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加大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力度,確保全部應返盡返。學校要根據復學學生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教學計劃,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堅決防止輟學反彈;推動建立學校教師、志愿者等與學業困難兒童“一對一”結對幫扶機制,幫助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增強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大日常關愛力度。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常態化開展生活關愛服務工作,結合重要節假日和寒暑假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適合兒童的關愛服務活動,讓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懷。區民政局要引導農村留守婦女積極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工作。團區委要持續深化“情暖童心”關愛留守兒童行動,深入推進“心·希望工程”,大力實施“七彩假期”、紅領巾學堂等項目,精準提供親情陪伴、情感關懷等關愛服務,發動青年志愿者開展兒童生活關愛服務。區婦聯持續深化“情暖童心 相伴成長”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活動,組建留守、流動兒童“歡唱團”“歡跑團”,組織引領婦聯執委、巾幗志愿者等,深化開展“愛心媽媽”關愛服務活動,根據兒童需要提供生活幫助、精神撫慰等,當好兒童成長的引路人守護人筑夢人,打造“渝好關愛”工作品牌。(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開展源頭幫扶服務。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大力推動落實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系列政策,積極為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就業崗位和機會。要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延伸,就業創業政策咨詢、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覆蓋到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發揮好重慶市農民工新市民培訓基地等平臺作用,加強留守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職業培訓幫助提升技能素質和穩定就業能力;強化就業導向,做好農村留守婦女的就業技能培訓,積極向農村留守婦女提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方面的就業崗位,促進農村留守婦女就近就地就業。(區民政局、區教委、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安全防護行動
1.抓好安全教育引導。各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充分運用宣傳條幅、各類電子顯示屏、村(社區)宣傳欄、新聞媒體、新媒體平臺等,采取兒童易于接受的方式,開展體驗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常識和常見意外傷害等知識提高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安全防護、應急避險和自防互救能力。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等相關部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知識進村(社區)活動,面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開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監護人監護能力。學校要在寒暑假放假前組織一次安全知識大講堂,提高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婦兒工委辦、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安全風險防范。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各類涉及兒童機構場所的風險隱患防范,重點開展消防安全、食品藥品安全、校車安全、衛生情況、自然災害防范等,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措施。完善校園及周邊的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糾正翻越護欄、橫穿馬路、追逐打鬧等行為,加大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加強對人口集中居住地區河湖明渠的巡查,特別是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水庫、堰塘、河溝,因地制宜設置隔離防護設施,推進落實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根救生繩、一根救生桿“四個一”建設,強化涉水安全防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汛期自然災害風險防范,對各類涉兒童機構場所周邊的建筑物、圍墻、山體、水域等進行細致排查。加強家暴虐待、網絡欺凌行為的治理。完善專門教育制度,加大專門教育,對嚴重行為不良或罪錯兒童進行教育矯治、幫教干預。依法嚴厲打擊針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性侵傷害、誘騙拐賣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檢察院、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網絡保護工作。網信部門要推動落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列入預防網絡沉迷等專題教育活動的重點人群,引導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對兒童使用網絡、手機行為監管,指導其及時發現、制止和矯正兒童網絡沉迷行為。持續開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工作,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列入重點人群,緊盯重點平臺關鍵環節,緊抓直播、短視頻平臺涉及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及時處理違規問題。建立健全兒童網絡巡查機制、信息發布關鍵詞預審機制、不良信息舉報受理機制、輿情應對處理機制,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作為網絡安全保護重點對象,加強對兒童網絡欺凌、造謠攻擊、人肉搜索、侵犯隱私等有害信息的巡查監測、舉報受理、有效處置。(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固本強基行動
1.加強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各鎮街要選優配強工作隊伍,每個村(社區)擇優選任至少一名兒童主任,村(社區)應當選擇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優良、熱愛兒童工作、熟悉村(社區)情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社區)干部或社會工作者等人員擔任兒童主任,對于轄區內常住兒童數量較多或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總人數超過30人的村(社區),根據實際需要增配兒童主任。建立兒童主任信息臺賬,加強動態管理,及時錄入和更新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相關數據。注重兒童主任賦能增效,實行兒童主任佩戴標識標牌制度,發布兒童主任工作指引,建立兒童主任職責清單和關愛服務內容清單,建立工作考核評價機制,開展兒童主任典型選樹活動。區、鎮街民政部門要構建兒童主任綜合培訓體系,建立覆蓋全員的兒童主任培訓檔案,區民政局要確保每年對兒童主任培訓的全覆蓋,并將農村單親家庭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培訓內容。(區民政局、各鎮街負責)
2.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區民政局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種形式,每年至少培育和發展1家兒童福利領域社會組織,引導和規范社會組織參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支持各部門、鎮街探索建立兒童福利領域社會組織聯盟,開發兒童關愛服務項目,為兒童提供多樣化服務。(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數字化建設。區、鎮街民政部門要抓好兒童福利數字化應用系統建設,做好與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銜接,落實與區教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數據信息比對共享機制,為加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撐。探索智能技術在兒童福利信息領域的應用,通過數字賦能,主動發現需要幫助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精準匹配需求,量身定制關愛幫扶方案,切實提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質量。(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各鎮街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啟動(2024年2月)。區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階段性目標、方法步驟、保障措施等,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實施主體、完成時限。具體實施方案于 2024年2月底前報市民政局。
(二)重點推進(2024年3月至2025年12月底)
區民政局要整合工作力量,扎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加大攻堅力度。區公安分局、區婦聯、團區委等部門要大力配合各鎮街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全面摸底排查,由鎮街全面建立“一人一檔”,實行數據信息動態管理,按要求完成信息系統錄入和更新工作,對摸排發現的需重點關注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制定針對性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常態化幫扶機制。2024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精神素養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持續加強,監護體系初步建立,安全防護能力進一步增強,關愛服務精準化水平持續提高,兒童主任隊伍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升。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實現預期目標。
(三)鞏固提升(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底)。
區級相關部門和鎮街要認真總結工作成效和經驗,及時梳理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機制,提煉具有重慶辨識度的服務品牌,鞏固階段性工作成果,對存在的困難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鼓勵,持續推進我區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高質量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級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將其納入各系統年度重點工作,做好統籌安排。區婦兒工委辦要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作為未成年人保護和推動實施兒童發展綱要(規劃)的重點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工作職責任務。區級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壓實屬地責任,加強部門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統籌使用中央、市級、區縣本級財政資金,加強對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資金保障,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二)加強督促檢查。區民政局將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行動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通過座談調研、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加強工作指導,采取適當方式對實施情況進行調度,并適時征集發布一批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優秀案例。區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調度工作進展情況,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檢查,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匯總我區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民政局。
(三)加強宣傳引導。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要加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工作中要注意保護兒童個人隱私,引導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自覺履行監護責任,強化強制報告主體的法治意識。各相關部門要注重挖掘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中的先進典型,綜合運用“報、網、端、微、屏”等資源媒介,廣泛宣傳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