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我局將對全區社會團體實施2024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4年6月30日前經區民政局批準登記成立的社會團體。
二、年檢主要內容
本次年檢,主要是對社會團體2024年度遵守憲法和法規政策、黨建工作、履行法人治理、機構管理、人事和財務管理、業務活動、收費情況、評比表彰、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參與鄉村振興、信息公開、涉外活動、自身存在的風險隱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事項進行檢查,具體內容詳見《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
三、年檢填報時限
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各社會團體完成網上填報和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報送紙質文本材料。超過截止時間網上年檢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年檢。
四、年檢應提交的材料
(一)《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單位一式兩份);年度報告書中“2024年承接政府職能、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補貼情況”及以后內容,只需要在系統中填寫,不需要打印。
(二)《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
(三)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補充說明材料等。
特別說明:1.2024年度檢查社會團體不再提供審計報告,
區民政局將將通過抽查審計、實地檢查、書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對社會團體年檢材料所涉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并結合核實結果和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情況,綜合研究確定社會團體2024年度年檢結論。2.2023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存在問題的社會團體,須在《工作報告書》中對整改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
五、年檢方式和程序
(一)年檢方式
本次年檢,采取網上填報-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初審-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直接登記、脫鉤的除外)-報送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等方式進行。
(二)年檢程序
1.網上填報信息
社會團體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s://mzj.cq.gov.cn)→在首頁左下部“我要辦”中點擊“社會組織年檢”→進入“‘渝快辦’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進行登錄→登錄后自動跳轉至“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進入“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后,選擇左側“年檢信息”并選定“2024年度檢查任務”,點擊“填寫年檢信息”,進行年檢報告書填寫。(提交前可多次填寫、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進行修改)
2.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審查填報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對各單位填報的《工作報告書》進行網上審查,符合要求后予以審查通過。
3.打印《工作報告書》
社會團體在網上填報審查通過后,將《工作報告書》雙面打印成A4大小紙質文本,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社會團體加蓋印章。
4.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
社會團體應備齊《工作報告書》等年檢相關紙質材料,及時報送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經簽署審查意見和加蓋印章后,完成年檢初審。
5.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年檢
社會團體持《工作報告書》、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及其他要求材料,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待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并加蓋年檢結論印章后,辦結本次年檢。
特別提醒:社會團體應認真填寫《工作報告書》,要仔細看清相關欄目的要求及注釋事項,填報過程中未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前可進行修改,但每次退出時須點擊“保存”按鈕,避免已填寫數據丟失。
六、年檢結論
社會團體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社會團體在提交年檢材料前,對存在的違規事項已經自查自糾、主動先行整改的,年檢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理。
(一)社會團體內部管理規范,嚴格按照章程進行內部治理和開展活動,未發現存在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行為,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
(二)社會團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確定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年檢結論確定為不合格:
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或章程核準,未按要求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
3.2024年度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設置比例不合理的;
4.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
5.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或負責人少于三人、超齡、超屆任職的;
6.2024年度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或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
7.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
8.會費標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9.存在違法違規收費行為的;
10.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
11.違反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
12.會員數未達到法定最低數量、或無固定辦公住所、或無專兼職工作人員、或凈資產低于注冊資金等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基本條件的;
13.年度工作報告書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4.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
15.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
16.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
17.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
18.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
19.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社會團體章程行為的。
(三)社會團體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和民族的團結,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如發現社會團體存在以上行為,年檢結論“不合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四)社會團體年檢擬定結論將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官網-區民政局”進行分批公示,公示后確定的年檢結論將在官網進行公告,請各社會團體及時關注。
七、注意事項
(一)接受年檢是社會團體的法定義務。各社會團體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次年檢,逾期不予受理。除業務主管單位要求整改的參檢單位外,凡未按規定報送年檢材料的社會團體,將被視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并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履行社會團體年檢的初審是業務主管單位的法定職責。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及時將本通知發送到所屬社會團體,按時完成初審工作,且務必簽署“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審意見,指導并督促其于5月31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完成本次年檢。年檢結論關系到社會團體的社會信用、稅收優惠、等級評估、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稅前抵扣資格認定等重大權益,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高度重視年檢工作。
(二)行業協會商會應按規定將年度工作報告向全體會員公開,接受會員的監督。
(三)社會團體在參加年檢過程中遇到有關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1.年檢工作報告書填報咨詢:
電話:023-67953179,聯系人:朱莉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民政局1410(重慶市江北區洋河一路國際商會大廈14樓)??????
2.網上填報系統操作問題咨詢:
電話:89188101,聯系人:張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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