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我局將對全區社會組織實施2022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2年6月30日前經區民政局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
二、年檢主要內容
主要是對社會組織2022年度遵守憲法和法規政策、黨建工作、履行法人治理、機構管理、人事和財務管理、業務活動、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信息公開、涉外活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情況和自身存在的風險隱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事項進行檢查,具體內容詳見《社會團體年度工作報告書》《民辦非業企業單位年度報告書》(以下簡稱《工作報告書》)。
三、年檢時間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年檢應提交的材料
(一)《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書》一式三份(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單位一式兩份);
(二)《社會團體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原件);
(三)有關社會組織須提供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關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1.按照“三年一審計”抽查原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最后一位數字“1、3、5”的社會組織和首次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獲得4A、5A評估等級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組織,不需提供審計報告。
2.2021年度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會組織,須提交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同時在“整改報告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欄作出整改情況說明。
3.未參加2021年度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1、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并提交未參加年檢的專項情況說明;同時未參加2020、2021年度年檢的社會組織須提供2020、2021和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的規定,已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應當如實填寫舉辦公益慈善活動情況,并按要求報送經審計的上年度專項信息報告;首次確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應當報送經審計的前兩個年度的專項信息報告。
(四)2021年“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須在《工作報告書》中對整改落實情況作專項說明。
注意:網上填報資料及紙質報告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對逾期未報送年檢紙質材料的社會組織,視為未參加年檢。
五、年檢方式和程序
(一)年檢方式
本次年檢,采取網上填報-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初審-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直接登記、脫鉤的除外)-報送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等方式進行。
(二)年檢程序
1.網上填報信息
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s://mzj.cq.gov.cn)→在首頁左下部“我要辦”中點擊“社會組織年檢”→進入“‘渝快辦’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進行登錄→登錄后自動跳轉至“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進入“重慶民政綜合業務管理平臺”后,選擇左側“年檢信息”并選定“2022年度檢查任務”,點擊“填寫年檢信息”,進行年檢報告書填寫(提交前可多次填寫、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進行修改)。
2.登記管理機關網上審查填報材料
登記管理機關對各單位填報的《工作報告書》進行網上審查,符合要求后予以審查通過。
3.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
參檢單位應備齊《工作報告書》等年檢相關紙質材料,及時報送業務主管單位進行年檢初審,經簽署審查意見和加蓋印章后,完成年檢初審。
4.登記管理機關審核辦結年檢
參檢單位持《工作報告書》、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待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并加蓋年檢結論印章后,辦結本次年檢。
特別提醒:社會組織應認真填寫《工作報告書》,要仔細看清相關欄目的要求及注釋事項,填報過程中未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前可進行修改,但每次退出時須點擊“保存”按鈕,避免已填寫數據丟失。
六、年檢結論
社會組織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為提升公眾對社會組織監督的透明度,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示擬定年檢結論、公告年檢結論。
對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會組織,將進行為期3個月的整改,整改后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將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七、相關要求
(一)接受年檢是社會組織的法定義務。年檢結論關系到社會組織的社會信用、稅收優惠、等級評估、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稅前抵扣資格認定等重大權益,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組織高度重視年檢工作。各社會組織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次年檢,逾期不予受理。
(二)履行社會組織年檢的初審是業務主管單位的法定職責。各業務主管單位要及時將本通知發送到所屬社會組織,按時完成初審工作,且務必簽署“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審意見,指導并督促其于6月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完成本次年檢。
(三)除業務主管單位要求整改的社會組織外,凡逾期未接受年檢的,將被視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年檢工作報告書填報咨詢:
聯系人:張秀云、熊茂竹、朱莉
聯系電話:67560844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民政局1410(重慶市江北區洋河一路國際商會大廈14樓)
網上填報系統操作問題咨詢:
電話:89188101,聯系人:張中豪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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