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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是實施江北區“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開局之年。按照全面治區工作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現將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1.全局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學習重點內容。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各單位學習培訓重點,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方面工作。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報道,全面準確深入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時代背景、歷史貢獻、理論特色、實踐要求,組織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經驗和典型,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基層、進企業、進社區。
2.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圍繞城市管理執法年度重點工作,重點開展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以及《行政強制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工作。結合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等專項整治工作,推動普法宣傳進企業、進工地等,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普法宣傳力度,提高普法針對性、實效性和覆蓋面。
3.持續加強民法典宣傳。按照全國普法辦部署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結合民法典頒布一周年,編寫發放面向全社會普及民法典的通俗讀物,發揮好區普法講師團作用,推動民法典宣傳宣講活動常態化開展,加大民法典法治產品投放力度,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二)切實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推進本單位法治建設。
江北區城市管理局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職責,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履行主要責任人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履行相關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工作責任,抓好工作落實。一年來,嚴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年初制定了法治工作要點,對我局法治工作進行指導,督促領導班子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辦事,無一起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形發生。
(三)切實加強城市管理執法能力建設。
1.開展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及公開。建立常規抽查與全覆蓋評查、專項工作抽查與全類別評查、部分單位抽查與區城市管理執法全面評查相結合的評查機制,增強案卷評查的廣泛性、專業性和針對性。通過案卷評查進一步發現、整改城市管理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辦案能力和監管執法水平。圍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決策部署的工作要求,堅持依法監管、簡約監管、審慎監管、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協同監管原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提升江北區城市管理領域“雙公示”信息質量,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力度,做好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開評估。
2.組織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執法風險防控機制,嚴格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應急演練,試點探索情景式執法實戰演練,加快城市管理執法領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不斷依法提高應急處突能力和水平。應急演練后對演練進行評估總結,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對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改進工作流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工作制度,及時調整補充應急人員、物資、技術保障。
(四)持續規范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管理。
1.健全城市管理執法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用語規范、城市管理執法培訓(輪訓)辦法、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管理辦法等制度。全面推行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執法資格管理,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深化“律師駐隊”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以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為核心,以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為主線,以切實加強機構隊伍建設為支撐,以合理配置執法資源為保障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度體系。
2.嚴格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管理。按市城市管理局統一要求,根據《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協管人員準入管理、崗位責任、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崗位激勵等制度,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協管人員只能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性事務,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
3.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依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配合市城市管理局修訂重慶市城市管理執法文書、城市違法建設執法文書2021年版式樣和制作指引。認真落實《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推動落實程序規范、實體規范、文書規范和著裝規范、語言規范、行為規范。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加強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說服教育、勸導示范等非強制性行政手段的運用,嚴禁隨意采取強制執法措施,杜絕粗暴執法、過激執法,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寬嚴相濟。
4.加強城市管理執法裝備和著裝管理。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的《城市管理執法裝備配備指導標準(試行)》,切實加強執法著裝管理,不得擅自擴大著裝范圍。積極爭取財政加大對執法車輛、執法記錄儀、執法手持終端、執法防爆盾牌等裝備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推進執法服裝、標志標識和執法車輛標識統一,推進執法辦公執勤用房規范化建設,滿足實際執法工作需要。
(五)深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項整治。
全年共出動執法人員239643人次,出動執法車輛35274車次,處罰各類案件1691件,(一般程序249件,簡易程序1442件),累計罰款金額51.5萬余元。開展執法宣傳100場次,散發資料15858冊,被省市媒體報道1篇,區縣媒體報道22篇,網絡媒體報道55篇。
1.持續開展2021年“藍天行動”監管執法專項行動。全力以赴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共出動執法人員77552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2385臺次,巡查工地3613個次,值守工地1219個,約談工地施工單位及運輸單位144家,查處工地違規違法行為17起,共計罰款13.4萬元。檢查建筑垃圾運輸車輛8466次,查處違規違法建筑垃圾運輸車24輛,共計罰款4.6萬元。全年累計出動環衛保潔人員552458人次,機掃保潔車輛14084車次,灑水降塵車輛18508車次,沖灑水量488996噸。
2.持續開展2021三輪車專項整治及“亂停車”專項整治工作。全年累計參與整治的執法、保安人員16269人次,檢查抽查各類三輪車17188臺次,開展教育9552人次、處罰各類違法違規行為1750件次,處罰金額15.7萬元。
3.開展城市安全運行執法行動全力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和實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累計出動執法車輛7795車次,出動執法人員29422人次,責令改正12049件,立案查處237件,處罰金額13.3萬元,取得了較好的管控實效。
4.大力推進違法建筑治理工作。今年以來,全區消除新增違法建設49宗,消除面積1114平方米;整治違法建筑28282平方米,沒收違法收入近497萬余元。
(六)抓好信訪和綜治維穩工作。
加強信訪輿情辦理。對網上信訪平臺、市長公開信箱平臺、領導接訪下訪平臺等案件的受理和督辦,做到依法受理、限時督辦,按時回復,力爭提升滿意率5%左右,全年共收到網絡信訪案件共135余件,市長公開信箱平臺等平臺案件共101件,結案率達到98%。
???(七)把握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重點。
1.完善審批制度。一是修訂和完善區城市管理局行政審批管理辦法,規范行政審批工作。二是完成權力清單,全面清理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公共服務事項,形成了事項清單。三是調整審批事項。按要求取消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群眾就業創業的行政許可事項,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完善權力責任清單的動態管理工作,并在區政府公眾信息網上更新公布。
2.優化審批工作。全面推進和優化“一窗受理、首問負責、并聯審批”制度,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辦理時限50%以上,方便群眾辦事,對微小企業在涉及獲得電和供水。
3.完善行政收費制度。貫徹落實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定期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清單。
4.規范大廳窗口建設。完善行政審批管理制度,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和公共服務專用章,加強行政服務中心或公共(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充分運用網上行政審批平臺,提高行政效能,激發社會活力。
(八)自覺維護司法權威,捍衛法律尊嚴。
按照中央“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在執法中要以教育指導為先。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防止“以罰代教、以罰代管”,切實注重說理、“柔性”執法。以此同時,為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加大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著力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堅決維護司法權威。同時,做好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工作,今年全局共收到五件行政訴訟案件,負責人出庭率達到了80%以上,三件已結案,勝訴率達到100%。
(九)法治思維推動城市監管執法,向“智慧城管”轉化。
江北區緊緊圍繞全市信息化建設工作要求,在全市率先啟動智慧城管建設,用治理思維、法治思維、數字化思維搭建起一個數據中心、三個管理平臺、兩個技術支撐、兩個輔助監控構成的“1322架構”體系。智慧城市運營管理已納入江北區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創建。一是初步構建了以法治化為底線、社會化為基礎、智能化為手段、標準化為依據,區域全覆蓋、時間全天候、節點全過程的精細化執法模式。二是著力智能監督能力提升,創新城市法治治理能力,加大視頻智能抓拍,全市率先引入視頻音柱,我區新建400個公用視頻,通過遠程視頻加語音勸導方式,對城市管理常見問題進行高強度、大范圍的遠程宣傳勸導,結合現場執法,長效管理效果明顯提升。三是以智能化手段提升辦案質量。信息采集智能化,將法定程序和執法現場操作流程融入系統,對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客觀、公正、完整地記錄執法工作情況和證據,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回溯管理。四是法律適用智能化,設置違法行為數據庫,并將相應的法規及罰則導入,辦案人員在立案時可通過執法辦案平臺對違法類別、權力名稱、違法行為選項逐級按圖索驥,并可查詢案件相關處理程序與實體規定,保證案件程序規范,證據充實。
二、存在不足
在區委、區政府堅強領導下,我們不斷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狠抓城市精細化管理,集中突破城市管理的難點,城區面貌得到了較大改善,但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方面。一是理論學習不夠深入,不夠系統。理論學習不夠積極主動,重業務、輕學習的思想依然存在。對當前熱點理論思想的學習也不夠深入,不夠全面,對法律法規研究不夠理論聯系實際的深度和廣度也不夠。二是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但在運用現有法律法規解決難點問題的能力不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城市管理執法的效能,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方面化解矛盾、應對風險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
(二)法治政府建設率先取得突破方面。一是行政服務方式上有待創新。滿足于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完成任務,標準不高,研究不深,在窗口工作的思路上缺乏創新,主動服務意識還要進一步增強,現有的業務水平和素養與人民群眾的訴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執法涉及多個領域,有些領域內的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善,極少部分大隊在執法辦案中自由裁量不當,仍存在以罰代管的現象,致使很多問題難以解決。三是重大行政決策配套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具體范圍和標準還未作出規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還需進一步完善。如:全局存在大量的項目、工程方面的合同,但是對合同后期履約監督方面的制度機制還不夠健全。四是執法管理有待加強。夜間燒烤和夜啤酒擾民問題占比較高;主次干道亂涂寫、亂張貼、亂堆放現象時有發生;由于停車位不足,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車問題突出;渣車存在未密閉運輸,有冒裝、泄漏、撒落污染等問題,仍需持續執法。五是投訴案件居高不下。全區12319、輿情類案件同比去前年無明顯下降。對領導重點關注、媒體廣泛聚焦、群眾反應強烈的城市管理問題整治力度仍需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加強城管執法法治建設。嚴格落實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城管執法辦案各類制度,加強依法行政。努力建設城管執法標準體系,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執法難度較大的執法事項,嚴格執法辦案流程,定期收集經驗做法積極推廣,聚焦典型案件,匯編示范案例。??
(二)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培訓。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鞏固深化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督〔2021〕37號)要求,進一步鞏固深化“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政治素質、管理水平、執法能力和服務質量。按照 “線上學習+集中學習”、“基礎教學+案例教學”、“按期培訓+遞進式培訓”的思路,組織開展2021年城市管理執法骨干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進一步加快“智慧城管執法系統”建設。“城市管理智慧執法”項目在重慶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名單中,對于加快推進江北區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目前重慶市正式推薦江北區“城市管理智慧執法”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候選項目,成為全市五個躋身全國評比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之一。繼續完善和改進城管執法綜合平臺,實現執法過程全監督。進一步創新執法勤務模式。繼續完善城管執法勤務督查工作辦法和流程,進一步健全網格化管理,不斷加強對區域重要地段、重點部位、全區執勤執法崗區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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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北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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