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
負責一體化治理智治平臺建設,負責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綜合考核、文秘、機要保密、督查督辦、檔案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政務服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黨的建設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建、組織人事、編制、干部人才、兩新工委、老干、機關工會、團委、婦聯等工作。牽頭街道人大、政協、統戰等工作;牽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等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經濟發展、經濟社會統計、優化營商環境、金融、招商引資、扶貧開發;負責轄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街道商會、工商聯、科技科協、大數據、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財政財務管理、內審等工作。
四、民生服務辦公室
負責民政、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發展、優撫安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扶貧濟困等工作;負責社區、網格工作隊伍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平安法治辦公室
負責平安綜治、信訪穩定、人民調解、防范和處理邪教、政法等工作。
六、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
負責勞動就業、再就業、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醫療保障等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綜合服務大廳等工作。
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負責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服務等工作;負責雙擁、人民武裝等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承擔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智慧城管、垃圾分類、食安城市、河長制等工作。
負責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工作;協助開展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安全生產日常監管等工作;牽頭協調交安辦工作。
八、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
負責宣傳教育、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街道志愿者服務等工作;負責文化、體育,轄區文化建設,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負責衛生健康、教育等方面服務工作。牽頭協調精神病突發問題應急處置。
九、社區事務服務中心
負責城市建設、城市更新、生態環境等工作;負責轄區公共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等事務性工作。配合做好規劃建設、城市房屋征收相關工作。
十、物業服務中心
負責轄區物業服務工作,對物業服務企業日常工作進行指導;調處物業服務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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